基金及爲高淨值個人設立信托
我們在整個基金生命周期中爲基金和投資者提供建議。我們的客戶範圍從初創企業到管理可觀資産規模的投資經理不等,我們同時被高淨值投資者聘任。
我們的基金業務主要包括以下活動:
- 基金設立 ‒ 選擇基金主體,基金結構(特別是香港的有限合夥基金),起草投資管理協議/合夥協議
- 資本募集 ‒ 私募備忘錄、認購協議和附帶協議的起草及談判
- 建立資産管理部門 ‒ 投資經理的設立、向證券和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申請牌照,以及主事人和股東間協議的起草及談判
我們同時與稅務顧問及不同司法管轄地區的專業信托人緊密合作,爲高淨值個人設立家族信托以支持其財富管理及承傳。